"为什么不直接选?美国参议员不也是选出来的,人家那套用了两百多年。"

        罗文瀚回:

        "美国参议员原来不是选民选的。一七八七年那部宪法写的是,由各州议会选。上院不跟着票走,本来就是那部宪法的用意:下院听人多的那一头,上院替人少的那一头把门。

        "一九一三年,第十七修正案改成了直选。从那以后,两院听的是同一群人。门还在,看门的人,换成了门外那一拨人自己选的。"

        底下立刻有人顶:

        "州议会选的那些年烂成什么样,你怎么不提?蒙大拿那个铜矿大亨,拿钱买州议员,买下一个参议员席位;伊利诺伊也查出过一桩;特拉华州议会吵到最后选不出人,有两年一个参议员都没有。不改不行。"

        "你说的都是真的。"罗文瀚回,"那几十年,州议会选参议员,贿选一桩接一桩,僵着选不出人的也不止一个州。他们拿换了多数。我们不换。

        "还有一层。州议会选,看的还是州议会里多数的脸色。多数人的情绪,隔一层,晚几年,总要穿进来。所以我们连这一层也不要。"

        王思齐在这一条底下回了一段,比他平常的一行字长一点:

        "同一年,二月,第十六修正案。联邦从此可以按收入征税,不用再按各州人口摊。头一年,最高一档百分之七。五年以后,百分之七十七。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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